空运代理
吉尔吉斯、马其顿、摩尔多瓦、蒙古、土库曼 0+
. 附加险是对基本险的补充和扩大,投保人只能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可以加保一种或几种附加险。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类。
(1)一般附加险有11种,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简称T.P.N.D)、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or rain damage,简称F.W.R.D)、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渗漏险(risk of leakage)、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串味险(risk of odor)、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sweating & heating)、锈损险(risk of rust)、钩损险(hook damage)、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rking)。
(2)特别附加险包括: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舱面险(on deck risk)、拒收险(rejection 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出口货物到香港、九龙或澳门存仓扩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of Hong 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简称FREC)
(3)特殊附加险包括海运战争险(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海运战争险的附加费用险(additional expenses-war risk)和罢工险(strikes risk)。
3. 海洋运输货物专门保险
针对海运货物的某些特性,保险业务中还有承保其特性的专门险别,这些专门险也属于基本险的性质,可以单独投保。我国的两种海运货物专门险是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ocean marine insurance for frozen products)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ocean marine insurance for woodoil bulk)。
4. 卖方利益险(contingency insurance – covers seller’s interest only)
卖方利益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78年开始承保的一种特殊的独立险别,它是针对我国出口企业按CFR或FOB价格条件,或在无证托收的支付方式下出口为保障自身利益而投保的险别。
服务热情周到、业务技术熟练、工作经验丰富;实行的“一对一” 式的管家式服务,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高效率的海、陆、空联运服务深受社会各界朋友的信赖与赞扬。 直达全国各地的专线运输网络和丰富的运 输、装卸及配送经验,使我公司所涉及运输的货物非常广泛,包括电子、药品、食品、家具、家电、化工、机电、中央空调、大型设备等;并可代办大型机械设备超 高、超宽货物的运输。雄厚的企业实力以及良好的口碑使我公司赢得了丰富的运力资源。 通过多年的发展,我公司在不断完善自身的同时,已与多家航空公司、 船务公司及国际、国内的货运代理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互办代理业务,可将货物安全、快捷、准确地运达世界各大港口及城市,为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愿以真诚卓越的服务,与您共创美好的未来。
1. 申请时间:自交寄日起15天-3个月内;
2. 赔偿标准:包裹在投寄后全件遗失或部分遗失损坏,退运费按申报价值和实际价值最低者赔偿,最高不超过1200RMB。
1. 但在下列情况下,寄件人将不会获得赔偿或退回邮费:
a) 因清关引致延误或没收(清关时间以整天计算)。就清关事宜,当地海关只会与收件人联络交待清关进展
b) 不妥善的包装引致急件的延误或损毁
c) 寄往以下任何一个目的地者: 亚美利亚、吉尔吉斯、马其顿、摩尔多瓦、蒙古、土库曼、乌兹别克
d) 因地址错误或不完整而引致派递延误或无法派递
e) 寄件人填写不明确的资料(例如只填写样版、商品而未有更详细的资料),申报不真实或有欠明确的资料而导致派递代理未能报关,急件被海关没收或扣查。
f) 寄件人於投寄时未有提供有关目的地出入口规例所需要的文件而导致急件被海关退回或没收
g) 因天灾、政治因素、工潮、核爆或战争而引致的延误、损失或破坏
h) 因货件内载有於特快专递投寄指南第2部及第4部注明的禁寄物品
i) 更改收件人姓名或地址或未派退件等乃投寄后之额外服务,若因此而引致之派递延误及/或未能完成此额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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